城市家具应该如何定位
来源:网络 │ 发表时间:2019-04-25 08:51:45
2015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第十八条中,“城市家具”被正式确立为中国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。作为国内“城市家具”领域的专家,东华大学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院长鲍诗度教授在2001年就开始从事“城市家具”研究,是研究“城市家具”方面的专家。
“‘城市家具’尚未在国家行业标准体系中提出明确的术语定义,与之相近的名称有‘道路附属设施’、‘市政公用设施’、‘公共设施’、‘环境设施’等,主要在道路交通与市政规划的体系中使用,而‘城市家具’涵盖所有城市公共空间的设施种类数量达四十种之多。”鲍诗度表示,此次“城市家具”设计规范被提上了非常重要的位置,将极大促进“城市家具”在上海城市建设中的作用。
在鲍诗度看来,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中,涉及“城市家具”四十种设施的标准有五十多部,需要有系统性的设计、设置和管理标准。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,各类设施的设置数量和位置有待改善。
“像道路交叉口人行道上,常见道路仅一个路口转弯半径内的各种杆体、箱体设施的数量高达十几种之多,各类设施布置密集、混乱,有的设置在道路中间、人行道过街位置处,影响和妨碍行人通行,加之盲道中断、错行、急转、未设置,以及铺装面高差、破损等问题,城市的无障碍设计水平不高,存在较多隐患,城市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受到制约。”鲍诗度说。
“城市家具”就是放在城市客厅里的家具——路灯、座椅、果皮箱、候车亭、指路指示牌、公共艺术等等。在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副院长金江波教授看来,城市绝不仅仅是一个集纳人与物的容器,也是一个地区、一簇群体、一种文化的见证,正是这些深具内涵和底蕴的文化绵延,构成了一座城市最为核心的价值和意义。
芒福德(L.Mumford)在他的名著《城市发展史——起源、演变和前景》的开篇中曾说:“如果我们仅只研究集结在城墙范围以内的那些永久性建筑物,那么我们就没有涉及到城市的本质问题。”这些论断准确地揭示出城市所包含的复杂格局,提示人们透过城市的表象,去探究更深层次的城市文化结构。如果用比较直观的表述来形容这一结构,则可以使用“符号——记忆——认同——精神”这四个概念。在金江波看来,“城市家具”中许多元素,其实都是这座城市的“符号”,其被人们记忆、认同,并最终影响到这座城市的“精神”。
今年是上海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的第二年,架空线入地、合杆整治等工作将进一步推进,在此背景下提出抓好“城市家具”设计规范工作可谓正逢其时,通过充分考虑杆件与道路景观环境的协调性,对设计、实施各阶段的质量进行科学指导与把控。从考虑城市整体环境全局性入手,在全面综合管理下统筹城市公共设施,让服务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。